1、以年级或专业班级成立5人测评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和民主推荐的二位学生代表参加。
2、学生评比项目为:“优秀学生” 。
3、评优要求见附件《浙江大学奥鹏学习中心优秀学生评定及管理条例》。请详细阅读,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比例进行推荐。在充分听取多方面意见后,学习中心测评领导小组确定上报推荐名单前,要事先在本学习中心张榜公示。
4、学习中心须在9月10日前,将《优秀学生侯选人名单申报表》(见附件)以电子档形式上报奥鹏中心(发电子邮件至各学习中心管理员),并将《优秀学生推荐表》(见附件)邮寄至奥鹏中心。
5、奥鹏中心将候选人名单在网站公布并上报高校审批。
6、经高校审批后获奖者名单会在网站上公布。
7、获奖者由学院发给荣誉证书和奖励金,予以表彰。奖学金发放办法另行通知。  
8、在评优的同时,请各学习中心协助做好若干篇优秀学生事迹或学生学习体会的文章组稿工作,在评选结果公布后一周内以电子方式上报。
附件1:浙江大学奥鹏学习中心优秀学生评定及管理条例
附件2:优秀学生推荐表
附件3:优秀学生候选人名单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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