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生新学期(2007年秋季)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中交费部分的说明
  奥鹏网站2007年7月10日发布《关于老生新学期(2007年秋季)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现根据学习中心老师对交费指导的需求,对该通知中交费部分做更进一步的说明,请学习中心老师参照本说明组织好老生续交学费工作。
  各高校收费政策说明请见下表:
合作院校 收费方式 收费提示 收费方式说明
浙江大学 按学分收取 建议按照收费方式说明收缴 第一学期交纳30学分学费,以后学期建议按开课计划就高线取整交纳,如,开设26学分的课程,则缴纳30学分,最后学期交足余额部分。
北京航天航空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南开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学习中心为管理方便,在征得学生同意情况下,可以按固定学分收取
北京语言大学 严格按照收费方式说明收缴 第一学期必须交纳30学分学费,以后学期建议按开课计划就高线取整交纳,如,开设26学分的课程,则缴纳30学分,最后学期交足余额部分。
东北师范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第一学期必须交纳35学分学费(经济管理交纳40学分),以后学期建议按开课计划就高线取整交纳,即开设26学分的课程,则缴纳30学分,最后学期交足余额部分。
福建师范大学 按每学期的开课计划就高线取整缴纳。如,开设26学分的课程,则缴纳30学分。
华中师范大学 按每学期的开课计划就高线取整缴纳。如,开设26学分的课程,则缴纳30学分。
四川大学 专升本、高起专首期预收30学分学费,第二学期收取20学分学费,第三学期缴清全部学费;
高起本首期预收30学分学费,第二学期收取20学分学费,依次循环,第七学期缴清全部学费。
同济大学 按学年收取 第一学年交纳40学分,第二学年交纳全部学分剩余部分。
西南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奥鹏远程教育中心
200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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