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浙大考试考风考纪和试卷回寄的工作要求 |
| 各浙大学习中心: |
为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以及考务管理工作,从06年4月份春考起执行以下考务管理规定。(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关于考风考纪工作的注意事项:从0604批次课程考试起各考点务必于考前(0607批次上报截止日期是7月6日)将考点主考、监考人员安排情况发邮件至奥鹏考务部
关于试卷回寄工作的注意事项:
1、浙大课程考试取消无法保证邮寄时间的特快邮递EMS方式,试卷邮寄规定全部通过“宅急送”方式;
2、对当地无“宅急送”网点的有关考点,学习中心派专人将试卷送往有“宅急送”网点的中心城市邮寄;本次考试具体各考点回寄方案及各地宅急送联系方式请查看附件,也可登陆宅急送网站查询最近的宅急送网点。
3、各学习中心必须在考试结束后的第二天17时前寄出(以邮戳为准),否则不予阅卷;
4、务必确保在考试结束日算起的第四天17时前可将试卷送达浙大(例如,周日考试结束,则在周四17时前保证将试卷送达浙大)
5、 对因客观条件(如学习中心距具有“宅急送”的中心城市太远,实在无法于第二天按时邮寄等)造成无法保证及时回卷的学习中心,采取停止招生等措施;对因主观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回卷的学习中心,奥鹏将给予其通报批评,同时记录在案,作为学习中心评估考核的条件之一。 |
奥鹏远程教育中心
2006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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