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参加课程考试的必要条件
1.学生已选修该课程且完成课程规定的全部作业,正确率在60%以上,即具备参加课程考试的资格。
2.具备参加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每学期学生选课后,即默认为该生已经选考了所选课程。
3.选课结束后,学生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参加课程考试,在课程考试前一个月向学院提交缓考申请,批准后,办理相关缓考手续,课程成绩单上注明“缓考”。如果不提交申请或申请未批准而不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并取消一次考试机会。
4.第一次考试成绩合格但本人对成绩不满意,或者第一次考试未通过者,可选考第二次考试。在学院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每门课程最多可以参加3次考试,3次考试仍不及格,则该门课程必须重修.每次最多可选考6门课程(包括重修课程).
5.考生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异地参加考试的(以下简称“转考”),务必于考前一个月办理相关转考手续。
二、考试方式
1.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在教学大纲规定的范围内,既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也检验学生运用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考试时间
学院每年安排两次考试,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月。
四、考试地点
考试在学院规定的地点举行。学生须按照学院公布的考场及座位号参加考试。
五、成绩评定
1.根据课程性质,课程考核实行百分、五级或两级记分制。
2.学生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时,作弊者和协同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并在成绩登记表中注明“作弊”等字样,成绩以零分记载。处罚办法见学籍管理规定。
3.学生参加重修课程考试的成绩,其考核和管理办法与一般课程相同。
六、关于学位课程考试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位委员会的规定,我院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时,必须参加北京市的成人学位英语考试。
七、考场规则
1. 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钟分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
2. 考生除了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圆珠笔、钢笔、直尺、三角板、圆规等)外,禁止携带任何提包、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3. 考生必须对号入座。入座后,请将证件放在座位的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4. 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本场次考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可交卷离开考场。已经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交谈等。
5. 监考人员在考前5分钟下发试卷,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6. 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在试卷指定的位置上认真填写所属教学中心、考点、姓名、身份证号、座位号、层次、专业等应填写栏目。
7. 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蓝、黑色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在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
8.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
9. 考试进行中必须关闭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保持考场安静。考生不准擅自离开座位、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偷看、夹带、抄袭、换卷、代答、传递纸条、替考等,以上行为均视作舞弊行为或协同舞弊行为。对舞弊和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扰乱考场秩序、在考场起哄、威胁干扰监考人员履行职责者,视其情节严重,可给予批评教育或试卷作废,直到给予纪律处分取消考试资格。
10. 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一律停止答卷,将试卷顺序整理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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