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结合远程学院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远程教育学院本科毕业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获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 在学期间学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能够掌握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初步能力。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 所学课程总成绩平均在70分以上(含70分),已经办理免修、免考的课程不计入在内;
  4. 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
  5. 参加成人英语学位考试,成绩合格者。
  申请学士学位者,必须在毕业之前提出申请,对于毕业时不符合条件,没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毕业之后一律不再办理补授学士学位事宜。

二、在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1. 有严重违反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
  2. 由于各种原因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
  3. 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4. 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

三、学士学位申报办法
  1.凡符合以上申报条件者, 由本人以书面形式向所在校外学习中心提出申请。经校外学习中心审核,符合申报资格的毕业生,发给学士学位申请表。
  2.毕业生交申请表时,需带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校外学习中心确认后退还毕业生本人,将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交申请表同时交一吋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3.学院将对校外学习中心报送的学位申请进行审核,并报请校学位委员会批准。
  4.学校学位办公室根据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申请名单,向学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和《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此决定存入学生人事档案。
  5. 申请学士学位需交纳论文答辩费

四、申报学士学位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申报过程中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者将取消毕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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