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交费办法
  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的有关规定,远程教育学院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按国家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范围包括学费、教材费等。学生一律按标准交费,不得减免。
  二、为方便各地学生,学费可由校外学习中心代为收取,也可按学院指定的其它方式交纳。为确保交费工作的准确无误,提高工作效率,学生应严格按照学院及各校外学习中心通知的交费时间及交费方式及时完成交费,为自己的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学费的计算方法:学生应交的学费=本人所修课程学分之和×每学分学费标准 。
  四、新生在入学时须预交40学分的学费,以后按照各校外学习中心的要求续交学费。
  五、如果学生预交的40学分学费将用完,应提前续交学费,以免影响下次选课和及时开课。
  六、教材费为每人一次性预交500元,学生离校时进行结算,多退少补(详见学生教材领取办法)。
  七、因学生自己的原因(如延时交费),造成学费和教材费不能正常到帐,从而不能正常选课、开始远程学习者,后果由学生自负。
  八、学生在交费过程中, 如有不清楚或有异议,除可向当地教学中心咨询外,也可直接向学院咨询中心查询,学院将给予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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