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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网络教学主讲教师与辅导教师管理细则(试行)
  为适应网络教育的教学特点,提高网络教育的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的规范化,明确主讲教师与辅导教师的职能和职责,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主讲教师
  1. 主讲教师一般须聘请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主要承担制作课程课件以及卫星直播授课、在线辅导等教学工作。主讲教师由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统一聘任,并签署协议书。
  2. 主讲教师要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课件制作的有关要求,精心设计制作课程教学方案,注重反映本学科的新思想、新成果、新进展;精心安排直播、辅导课的教学内容,制定辅导教学进度及学习、考核要求,可编写教学与考核辅导材料。
  3. 主讲教师在进行直播教学时,要按直播课程要求认真准备教案和直播素材。
  4. 主讲教师应根据教学进度向学生布置预习、复习的安排,并及时发布作业和测查内容。
  5. 主讲教师应对实验等实践性课程提出指导性教学文件和考核要求,并负责对校外学习中心辅导教师进行业务指导。
  6.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统一要求,主讲教师负责推荐本专业教师参加期末考试试卷的评定与指导工作,并根据考试成绩及卷面情况,提供考试分析材料。
  第二条 辅导教师
  1. 辅导教师是学生日常课程学习的辅导者,也是主讲教师与学生之间的重要纽带,辅导教师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讲师以上职称。
  2. 辅导教师的聘任分别由东北师范大学和校外学习中心负责。每学期开学前,东北师范大学和校外学习中心应根据课程教学的需要,认真配备、聘任专业辅导教师并签定协议书。同时,校外学习中心应将辅导教师名单上报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审核、备案。
  3. 网上教学辅导工作由东北师范大学辅导教师负责,按开课计划定期进行;其它教学辅导工作(作业前集中辅导、考前集中辅导、实验类课程辅导等)由校外学习中心辅导教师负责。东北师范大学与校外学习中心的辅导教师要加强沟通,通过紧密配合搞好多种形式的学习辅导。
  4. 辅导教师应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按时组织学生的学习活动。在学习辅导中,应着重引导学生分析课程中需要掌握的知识体系、结构和学习重点、难点,指导和批改学生提交的作业。
  5. 承担实验操作指导的辅导教师应根据实验课的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和实施学生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直至完成实验报告。
  6. 辅导教师要认真实施实时与非实时网上辅导教学和平时分散面授辅导答疑工作。要注意及时跟踪、掌握、分析学生的学习状况,注重学习方法和学习过程的指导,培养学生的自学意识和自学能力。要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解答,并适时组织开展问题研讨。要熟悉课件内容,研究网络教学规律,注意总结交流各类辅导教学的经验。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0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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