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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09春季东北师范大学网络高等学历教育
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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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外学习中心:
为提前做好0603批次及其它批次中符合毕业条件学生的毕业相关工作,确保能够为预计在2008年下半年即将毕业的学生顺利办理毕业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行电子注册信息采集及照像 1、各校外学习中心接此通知后请尽快与当地新华社分社联系,统一组织学生进行电子注册信息采集和照像。
2、本次信息采集对象包括:2008年12月即将毕业的各批次学生。
3、电子注册信息采集40天后,请组织学生登录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将错误信息进行更正,同时对照片上的信息一并进行更正。
4、电子注册信息采集时相关信息按下列要求填写:
所在院校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同时注明所在校外学习中心)
东北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200
学历类别:成人本科或成人专科
所在校别:网络教育
(院)系代码不填写
二、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组织预计在2008年下半年毕业的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份),粘贴小二吋照片,经学习中心审查盖章。(毕业生登记表可在奥鹏网页上下载)
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内容完整,信息准确,字迹工整、清楚。
三、寄送材料
1、需寄送给东北师范大学的材料包括电子注册照片和毕业生登记表,电子注册照片只需一张小二吋(带学生准确信息),其它照片由学习中心在发毕业证书时返给学生本人。
2、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31日。
3、邮寄方式:
邮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籍部
收 件 人:李红珠
邮政编码:130024
联系电话:0431—85098170 |
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08年7月28日 |
| 附件:
新华社各省(市、自治区)分社联系人、电话、地址 |
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地址 |
天津分社 |
赵方 |
022-23678000 |
天津市南天区迎水道新华园 |
江西分社 |
詹学文 |
0791-6801236 |
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166号 |
宁夏分社 |
林娜 |
0951-6042789 |
宁夏银川市文化街3号 |
甘肃分社 |
刘军 |
0931-8863079 |
兰州市东郊巷15号 |
青海分社 |
羊昌才让 |
0971-8454330 |
西宁市五一路20号 |
山西分社 |
孟庆红 |
0351-4291557 |
太原市并州北路252号 |
新疆分社 |
文江 |
0991-8805560 |
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8号 |
湖北分社 |
徐忠丹 |
027-68881143 |
武汉市武昌徐东大街354号 |
安徽分社 |
郭庆华 |
0551-2226625 |
合肥市六安路99号新华大厦 |
内蒙分社 |
韩建君 |
0471-6919673 |
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101号 |
山东分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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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82024793 |
济南市玉函路7号 |
陕西分社 |
周锡禾 |
029-87290671 |
西安市陕西省政府院内 |
海南分社 |
翟辅荣 |
0898-68545908 |
海口市滨海大道89号 |
西藏分社 |
格桑 |
0891-6326168 |
拉萨市朵森格路27号 |
黑龙江分社 |
乔禄方 |
0451-82336776 |
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35号 |
吉林分社 |
刘秀 |
0431-8968324 |
长春市东中华路913号 |
辽宁分社 |
周洪安 |
024-86893140 |
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75号 |
四川分社 |
王运华 |
028-86156092 |
成都市陕西街34号 |
河北分社 |
李继跃 |
0311-5264546 |
石家庄市富强大街88号 |
福建分社 |
吴玲邦 |
0591-7816764 |
福州市鼓屏路116号 |
河南分社 |
王琦 |
0371-5975168 |
郑州市花园路85号 |
上海采集中心 |
项淑华 |
021-63548698 |
上海市梅园路360号上海照材婚纱城图像采集中心 |
云南分社 |
关桂兰 |
0871-4094593 |
昆明市滇池路--红塔西路中段 |
贵州分社 |
单卫星 |
0851-6827696 |
贵阳市北京路19号 |
广西分社 |
马震宇 |
0771-5517554 |
南宁市迎宾路1号 |
广东分社 |
刘彦武 |
020-83302077 |
广州市连新路158号 |
重庆分社 |
王伟 |
023-66911687 |
重庆市渝北区红石路241号 |
浙江分社 |
徐水晶 |
0571-87056261 |
杭州市体育场路499号 |
北京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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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3076115 |
北京市宣武门大街甲1号中国图片社 |
湖南分社 |
杨阳 |
0731-2250811 |
长沙市迎宾路153号(记者之家五楼8512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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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江苏省各学习中心请与本省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部门联系,商定毕业生电子注册摄像有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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