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升本)教学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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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与业务要求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就业管理、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具有开拓精神、能够胜任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际和理论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要求:要求学生掌握管理、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具有较高的组织和人际交往能力;具有较高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初步的科研能力和一定的外语水平。
二、学制、修业年限与学习形式
本专业学制3年,结合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学分制,学生可在2——6年内修满毕业所要求的学分数。业余学习。
三、主要课程与学位课程
主要课程:经济应用数学、经济学、大学英语、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人才测评与业绩评估、薪酬设计与管理、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
学位课程:经济应用数学、大学英语、线性代数、经济学、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
本计划不安排体育课,要求学生积极加强锻炼,保持健康体质。
四、毕业要求与学分分配
毕业要求:本专业学生修满80学分方可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学分分配:
1.必修课程6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程23学分,占28.75%;专业必修课程30学分,占37.5%;毕业设计12学分,占15%;
2.选修课程15学分,占18.75%;
3.任选课学分不作学业要求。
五、教学环节及选修课程说明
1.教学环节:
理论教学:包括学习学校提供的教学光盘或到学校网站点播网络课程、参加学校组织的卫星直播教学、面授教学、辅导及其答疑活动等。
实验教学:参加学校组织的实验教学活动。
作 业:学生要进行自学,按规定完成并提交作业。
毕业设计:包括选题、中期检查和毕业设计答辩/评审等。
2. 课程选修说明:
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每学期学习的课程,但应遵循课程学习的认知次序。提供课程教学进程作为学习进度安排和课程学习顺序的参考。
除必修课程外,学生必须修满计划规定的限选课学分数。任选课供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修,不作学业要求。
学生必须修满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限选课学分数。
六、课程设置及课程教学进程
(一)课程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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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课程名称带有“*”号的课程为跨专业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
备注标有“#”号的课程为学位课程。 |
(二)课程教学进程
1.必修课教学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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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选修课教学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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