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成人学历教育
关于违犯考场规则及作弊问题的处理规定
|
为严肃成人(网络)教育考试纪律,维护中国石油大学成人(网络)教育的信誉,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违犯中国石油大学成人(网络)教育考试考场管理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反考试纪律,给予口头警告。若无视警告重犯,取消其考试资格,该门课程以零分记。
1.未按考场规则要求把书包、书籍、笔记等放到考场指定地点;
2.考试清场后,仍夹藏资料(书籍、笔记、小抄等);
3.擅自移动座号或考试号,不按规定座位对号入座;
4.考生不按要求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学习中心(函授站)、年级、专业、姓名、学号;
5.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或东张西望,企图偷看他人试卷;
6.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仍强行答卷;
7.交卷后仍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
8.在考场内接听手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作弊,给予警告处分,该科试卷判零分,并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1.偷看或抄袭资料(书籍、笔记、小抄等);
2.为他人提供偷看机会或偷看他人试卷,抄袭他人答案;
3.考试过程中传条、对答案等帮助他人作弊。
4.用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传递答案。
5.把姓名、学号写在非指定位置处或在试卷上做明显示标记;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严重作弊,给予记过处分,该科试卷判零分,并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如作弊学员为本科生,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1.强拿他人试卷、草稿纸。
2.传接答卷;
3.故意撕毁试卷。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特别严重作弊,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处理。
1.替考和被替考;
2.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答卷不听警告;
3.威胁监考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4.冲击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五、累计作弊达两次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六、处理决定将随考试成绩一起上网公布,对于伪造证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之前所有考试成绩,并将处理决定送达考生所在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同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部门处理。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