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口语考试、上机考试以及课程考查一般安排在统一考试前一周至两周进行。
3、 跨学期课程的期中考试一般安排在前一学期的期末(统一考试的前一周至二周);期终考试安排在后一学期期末的统一考试时间。
三、考点、考场安排
1、期末考考点一般安排在学生所属学习中心。学院保留在特殊情况下变更考点的权力。
2、重考、入学考、学位外语考试在学院规定的若干考点集中进行,考点安排将遵循就近原则。
3、口语考试、上机考试、期中考试以及课程考查的考点一般安排在学生所属学习中心。
四、学分制学生选考操作
学院在每学期开学两星期后即开始陆续发布考试报名相关通知,学生须始终关注学院网站的通知来获取考试报名等考试(考查)相关信息, 具体操作参见《考试工作流程图》。
1、期末考
(1)学生当前学期的所修课程默认作为期末考考试课程。
(2)学生须在学院发布考试报名通知后,在通知指定的时间内(一般在考试前60天至40天)到学分制管理平台核对考试课程,并对当次不准备参加或无法参加的课程考试在网上退考。
(3) 如发现考试课程与选课有误差或者退考操作失败,学生应及时联系所属学习中心。(4) 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考试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考查
报名要求与期末考相同。
3、重考、学位外语考
(1) 学生须查阅考试通知、开考计划、考试日程安排表、个人历次学习成绩,并拟定重考、学位外语考计划。
(2) 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考试前60天到40天)向所属学习中心申请报名重考或学位外语考。
(3) 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考试手续, 逾期不予报名,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入学考
具体要求以学院招生办公室通知为准。
五、选考要求
1、学生在学院规定的缴费时间交足学费,获得选课资格后取得期末考试资格。
2、学生欲参加重考或学位外语考,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习中心申请报名并缴费。
3、学生只能报考选修过的课程。
4、学生在同一考试时间不得选考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
5、具体要求详见考试相关通知。
六、考试复习
1、考试的范围、重点参见教学大纲中的教学要求部分。
2、考试由任课教师按课程最新的授课内容、课件及教材命题。重考复习以课程最新的相关资料为准。
3、因教学计划变动等原因造成个别课程不再开考时,学院将指定相关替代课程以供重考。学生应主动了解替代课程的内容和要求,通过自学参加重考。
七、考试纪律
1、考生考试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参见《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学生考试纪律》。
2、考试违纪、作弊严格按照《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学生考试纪律》规定执行。
八、本办法由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