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试要求及操作暂行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考试管理,明确学生考试要求和规范学生考试操作程序,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结合我院考试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试名称和考试项目
  学院一年安排四次统一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并派考试负责人督考巡考、各学习中心在学院规定的统一时间进行的考试),分别称为春考、夏考、秋考、冬考。其中春考、秋考的考试项目有:课程期末考、重考、学位外语考、入学考;夏考、冬考的项目有:课程期末考、重考、入学考。
  期末考是指学生在一门课程修习结束后为获得学分而第一次参加的,旨在检验其此门课程学习情况的考试。重考是指学生因成绩不及格、缺考、旷考、缓考以及希望取得更好的成绩等原因而申请参加的考试。
  学位外语考是由浙江大学学位办组织,学生为获得学位必须通过的外语水平考试 (学生在指定考点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后不必再参加学校的学位外语考) 。
  入学考是指要取得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学生正式学籍但又不满足免试条件的学生必须参加的入学资格考试。
  考查是对掌握程度要求相对较低的课程进行的独立于统一考试之外的考核方式。
  期中考试是学生在跨学期课程修习中期参加的旨在检验其此门课程学习情况的中期测试。(跨学期课程的教学周期是两个学期)

二、考试时间安排
  1、春考、夏考、秋考、冬考四次统一考试分别安排在春、夏、秋、冬四个学期的期末进行,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考试。一天安排三场,其中上午一场,下午两场。每场考试时间为二个小时(部分有特殊要求的课程除外)。考试日期在学院院历上公布,详细的考试时间安排表在网站通知中发布。考试总体安排见下表:

考试
名称

考试项目

考试课程

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

春考

课程期末考、重考、学位外语考、入学考、部分跨学期课程中期考试

春学期和上一学期开课的课程、学位英语、学位日语、招生入学考课程

4 月下旬

招生入学考全年工作日均可报名;其他类别考试一般在考前 60 天至 40 天报名。

夏考

课程期末考、重考、入学考

夏学期和上一学期开课的课程、招生入学考课程

6 月下旬或

7 月上旬

秋考

课程期末考、重考、学位外语考、入学考、部分跨学期课程中期考试

秋学期和上一学期开课的课程、学位英语、学位日语、招生入学考课程

11 月上旬

冬考

课程期末考、重考、入学考

冬学期和上一学期开课的课程、招生入学考课程

1 月中下旬

  2、 口语考试、上机考试以及课程考查一般安排在统一考试前一周至两周进行。
  3、 跨学期课程的期中考试一般安排在前一学期的期末(统一考试的前一周至二周);期终考试安排在后一学期期末的统一考试时间。

三、考点、考场安排
  1、期末考考点一般安排在学生所属学习中心。学院保留在特殊情况下变更考点的权力。
  2、重考、入学考、学位外语考试在学院规定的若干考点集中进行,考点安排将遵循就近原则。
  3、口语考试、上机考试、期中考试以及课程考查的考点一般安排在学生所属学习中心。

四、学分制学生选考操作
  学院在每学期开学两星期后即开始陆续发布考试报名相关通知,学生须始终关注学院网站的通知来获取考试报名等考试(考查)相关信息, 具体操作参见《考试工作流程图》。
1、期末考
  (1)学生当前学期的所修课程默认作为期末考考试课程。
  (2)学生须在学院发布考试报名通知后,在通知指定的时间内(一般在考试前60天至40天)到学分制管理平台核对考试课程,并对当次不准备参加或无法参加的课程考试在网上退考。
  (3) 如发现考试课程与选课有误差或者退考操作失败,学生应及时联系所属学习中心。(4) 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考试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考查
  报名要求与期末考相同。
3、重考、学位外语考
  (1) 学生须查阅考试通知、开考计划、考试日程安排表、个人历次学习成绩,并拟定重考、学位外语考计划。
  (2) 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考试前60天到40天)向所属学习中心申请报名重考或学位外语考。
  (3) 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考试手续, 逾期不予报名,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入学考
  具体要求以学院招生办公室通知为准。

五、选考要求
  1、学生在学院规定的缴费时间交足学费,获得选课资格后取得期末考试资格。
  2、学生欲参加重考或学位外语考,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习中心申请报名并缴费。
  3、学生只能报考选修过的课程。
  4、学生在同一考试时间不得选考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
  5、具体要求详见考试相关通知。

六、考试复习
  1、考试的范围、重点参见教学大纲中的教学要求部分。
  2、考试由任课教师按课程最新的授课内容、课件及教材命题。重考复习以课程最新的相关资料为准。
  3、因教学计划变动等原因造成个别课程不再开考时,学院将指定相关替代课程以供重考。学生应主动了解替代课程的内容和要求,通过自学参加重考。

七、考试纪律
  1、考生考试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参见《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学生考试纪律》。
  2、考试违纪、作弊严格按照《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学生考试纪律》规定执行。

八、本办法由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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