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 纪 情 况
违纪性质
处分类别
吸烟,带入通讯工具(包括笔记本电脑),闭卷考试带入空白草稿纸、透明胶带纸等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考试违纪
警告
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旁窥、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在考场内喧哗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不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
记过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威胁、围攻监考人员。
勒令退学至开除学籍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
考试作弊
开卷考试时,传递借用他人资料。
闭卷考试时,在考试用课桌内存放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资料、电子设备,夹(携)带纸条等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在课桌上、身体上涂写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和符号等;携带的复习专用纸超过规定的张数。
考试时,抄袭、偷看他人试卷或将自己试卷给他人抄袭,报对答案及传递纸条或试卷,交换试卷,借故暂离考场从事舞弊行为等。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阅卷时,经阅卷组评定,经审核组最后审核判定为雷同卷、异常卷等。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留校察看
请人代考或替别人代考。
窃取试卷,再次考试作弊。
勒令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