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上网规则
  我院教学网站是浙江大学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重要场所和必备设施,也是宣传反映我院师生精神面貌、校风学风的窗口。为加强我校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网站管理,发挥教学网站在教学、管理中的良好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用户在本站内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定,不得利用网站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泄露国家机密,站内禁止一切违法行为。

  二、教学网站是为全体师生教学服务的,人人应当爱惜,不得采用任何不当手段破坏网站、修改网页,不得采用任何手段破坏学校及他人的软硬件系统。

  三、 自觉维护稳定大局和正常教学、管理秩序。不得利用网站起哄闹事,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或进行其他一切不正当、非正常的活动。

  四、 不得在网站上发表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言论,师生上网参加讨论、寄交作业等,应使用文明礼貌的用语。

  五、 任何人都应按有关知识产权规定保护好网站上的所有教学、管理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源。

  六、学生在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得到的所有上网帐号,只授予学生本人使用,应妥善保管,严禁转让他人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转让帐号的学生负全部责任。

  七、学院网络的软、硬件资源仅允许学生用于与学习有关的活动,凡通过计算机网络使用学院提供的FTP、电子邮件、新闻论坛或在电子公告牌(BBS)上发布信息,其内容必须属于上述性质和范围,不得利用学院网络资源从事商业活动,否则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有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后果及不良影响的,学校将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包括处分和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规则解释权属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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