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申请缓考的规定
2007.6.25更新
  为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试组织工作,现对学生缓考做如下规定:
  一、学生必须按照中国医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规定的时间进行考试或补考,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补考,视为旷考。
  二、学生患重病、急性病、孕期、哺乳期、或其他特殊事情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须提前持相关证明向校外学习中心提出缓考申请,填写缓考申请单,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缓考。
  三、缓考只一次机会随补考同时进行,缓考成绩及格,毕业成绩单上将记录的是该次考试成绩。
  四、缓考不及格的学生,等同于补考不及格、只能在毕业前补考一次。
  五、若缓考学生在补考时仍不参加考试,只能在毕业前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将延期毕业,最长时间延期毕业2年,如2年内考试仍未通过,网络教育学院将发结业证。
  六、凡未履行申请缓考手续或申请缓考而未经批准,擅自缺考的学生按旷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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